概 况
政协全委会议是由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召集的例会。每届的第一次会议由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全委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召开的时间根据筹备情况而定。全委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政协全委会议参加的人员主要是本届的全体政协委员,根据会议需要,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政协全委会议行使的职权是:选举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大会决议;对全市重要事务进行协商讨论并可提出建议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