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也是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和破解“三农”难题的关键,更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在今年聊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民建聊城市委提交了《关于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的建议》的提案,指出当前由于土地流转工作机制不完善、农户合同意识不强、流转土地未备案等问题,致使流转行为不规范,为今后农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埋下了诸多的隐患。为此,民建聊城市委提出了强化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具体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二是依法加强登记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提高合同签约率。三是坚持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四是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实行土地流转委托管理。五是妥善处理土地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租方和中介组织的合法权益。
聊城市农业委员会认真采纳提案建议,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结合聊城实际,抓点带面、循序渐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76.1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4.19%。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到76.7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3.56%。
呈现了土地流转规模化比重明显上升、土地流转形式趋于多样、土地流转新型主体异军突起、土地流转产业较为集中的新特点。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了农业科技普及和推广。
聊城市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宣传发动引导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把“换脑筋”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通过算“发展账”,提高各级各相关部门对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算“经济账”,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先后在新闻媒体、网络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引导干部群众转变观念,积极推动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二是确权登记保障流转。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稳定完善了土地承包关系,妥善解决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了“四相符”和“四到户”,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用益物权,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制定政策激励流转。聊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在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收减免、用地优惠、项目申报等方面向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倾斜,鼓励扶持土地流转。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用于发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高效农业的,给予奖励扶持;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面积较大的村,给予工作资金奖励。四是搭建平台服务流转。聊城各县(市、区)依托县级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大厅,各乡镇依托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为土地流转双方搭建了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平台,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实现了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户间土地供求信息的有效对接,畅通了土地信息渠道,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五是培育主体促进流转。通过壮大龙头企业,创建示范社、示范农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等措施,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模式,鼓励从事粮食和蔬菜生产,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截至目前,聊城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006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1家,省级示范社122家,市级示范社440家。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543家,其中省级示范场5家,市级示范场20家。(梁兆坤) |